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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農機局關于征求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意見的通知

作者:湖北省農機局 本站發(fā)布時間:2017年09月05日 收藏

  鄂農機函〔2017〕71號

  各市、州、縣(區(qū))農機局(辦):

  為進一步優(yōu)化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提高政策實施的精準性和指向性,根據《農業(yè)部農機化技術開發(fā)推廣總站關于報送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的通知》(農機推(專)發(fā)〔2017〕78號)要求,省局擬組織開展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意見征求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見內容

  請各地堅持政策目標導向和綠色生態(tài)導向,結合主導產業(yè)發(fā)展和區(qū)域農業(yè)生產需要,在全國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2015-2017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附件1中137個品目)范圍外,研究提出本地擬新增的機具品目名單,并提供有關說明。

  二、有關要求

  (一)積極穩(wěn)妥提出建議

  科學制定補貼范圍是政策設計的基礎性工作,把好入口關對確保政策規(guī)范實施具有重要作用。各地要統(tǒng)籌考慮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性等多種因素,逐項評估研究。

  (二)與行業(yè)標準有機銜接

  為提升工作的規(guī)范性,各地擬增加的機具品目名稱原則上要與《農業(yè)機械分類標準》(NY/T1640-2015)(附件1)品目名稱一致;屬新機具且與行業(yè)標準具體品目無對應關系的,應組織專家研究提出新增品目的建議名稱以及所屬大類、小類。

  (三)及時報送材料

  請各縣(市、區(qū))將新增機具品目信息填入《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分析表》(附件2)后報市州匯總。各市州應于9月13日前將匯總蓋章件郵寄至省局產發(fā)處,并同步發(fā)送電子郵件。我局將組織專家對收集的意見開展評估論證。

  聯(lián)系人:彭儀

  聯(lián)系電話:027-87664490

  電子郵箱:chanfachu@163.com

  附件:1.《農業(yè)機械分類標準》(NY/T1640-2015)附件點擊下載

  2.農機購置補貼新增機具品目分析表附件點擊下載

  湖北省農機局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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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hbnj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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