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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5年農機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中完善農機產品推廣鑒定證有效期信息的通知
關于在江西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中完善農機產品推廣鑒定證有效期信息的通知
贛農機綜﹝2015﹞64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yè):
為做好2016年我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的準備工作,我局將于近期在“江西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中加裝補貼產品推廣鑒定證管理模塊,現就有關完善農機產品推廣鑒定證有效期信息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信息時限。各農機生產企業(yè)在2015年11月27日至12月10日期間登錄“江西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完善本企業(yè)所有產品推廣鑒定證的有效期信息。
二、完善信息內容。一是上傳所有補貼產品《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證》原件照片(已通過部級鑒定產品,但還未發(fā)放《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證》的上傳農機鑒定機構發(fā)布的通過部級鑒定公告首頁和產品所在頁的截圖)。二是填報所有產品推廣鑒定證有效期截止日期。
三、有關要求。一是各農機生產企業(yè)須在規(guī)定時間完善相關信息,逾期未完善的,將無法轉入“江西省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二是各農機生產企業(yè)須如實完善所有產品的信息,并對上傳和填報產品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確保真實有效,一旦發(fā)現弄虛作假,將不轉入“江西省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并取消該企業(yè)所有產品在我省的補貼資格,由此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guī)企業(yè)自行承擔。
2015年11月24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amic.jx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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